南阳市汉都公证(原南阳市公证处)是南阳市成立历史最早的公证处,自1981年恢复重建以来,以优质、高效的服务赢得了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的信任的好评,公证人员队伍不断扩大,人员素质不断提高,设施不断完善,一度担任十三个县、区的涉外及港澳台公证、国内民事、经济公证业务。多次被司法部及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;1994年被司法部授予“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文明示范窗口单位”,被司法部定为全国公证改革试点单位,2007年根司法部统一规定,更名为“南阳汉都公证处”。
本处依法承办各类合同、协议、声明、委托、财产继承、赠与、保全证据公证等。在提供法律咨询、预防纠纷、减少诉讼,提高社会公信力、构建法制南阳、和谐南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